为营造诚信、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,创新优选特设诚信监督服务,通过调解纠纷、公示违规行为等方式,引导会员规范经营,促进公平交易。
我要投诉一、不诚信行为界定
1、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;
2、未履行合同约定期限发货或付款;
3、发布虚假信息;
4、恶意欺诈行为;
二、监督对象
1、创新优选注册用户及相关利害关系方;
2、参与监督诚信交易的各类主体(个人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政府机构等);
3、提供诚信交易相关信息的媒体及金融机构等。
三、有效材料说明
投诉方须提交完整《客户投诉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,并承担材料真实性责任。
1、必须提供的资料:
(1)双方签字、盖章的贸易合同原件;
(2)买方汇款凭证或卖方开具的发票/收据。
2、如因货品质量问题投诉,投诉方必须提供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;货品使用方提供的检测说明无效。
3、其他能够证明被投诉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材料,包括国家机关文件、行政调查结论书、行政处罚决定书、法院判决书、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论书、报纸的公开报道等。
说明:创新优选可根据投诉方需求,为其资料提供保密服务
四、处理程序
本网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核实调解,以促进诚信交易,维护公平贸易环境。
1、 有效资料俱全,确证恶意欺诈行为,列入黑名单以资警示;
2、 只有部分有效资料,超出了贸易合同约定的范围,经调解无效,将整个贸易经过展示到贸易纠纷中,以供贸易参考;
3、 没有有效资料,且没有采取非法手段的贸易纠纷,视情况而定给予调解。
五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限为永久性 。
创新优选有权更改本规则条款,且不负告知义务;创新优选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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